【词语】堕民
【拼音】duò mín
【解释】1.称惰民。绍兴也叫乐户。元灭南宋后,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,称之为怯怜户;明编户籍,统称为丐户,或为后世堕民来源之一。又相传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,宋人引以为耻,乃贬其部卒之籍,称为堕民。或谓指明初张士诚﹑方国珍的部属。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的一种,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,不许应科举,多任婚丧喜庆的杂役等事。清雍正时削籍,与平民同列。但与其他居民的界线,解放后才完全消失。转自http://www.aies.cn
堕民相关汉字解释:堕 民